1.1我国碳市场产生的必要性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在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大责任。同时,中国也是《京都议定书》的坚定支持者,承诺担负一定的国际减排义务,走和谐的生态文明之路。
一般而言,推进碳减排有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两种手段。前者的优势在于设计简单,易于执行。但目前我国的税赋水平已经很高,如果再征收碳税,会进一步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另外,我国现行的征税制度不够完善,征税碳税会有一定困难。相比之下,碳排放交易优势明显。首先,碳排放交易这一市场途径能够优化在资源配置的同时使减排边际成本最小。此外,政府可以通过发放和购买碳排放权控制碳排放总量,用温和的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基于我国现状,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1月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及湖北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截止2014年6月,7个试点碳交易市场已全部启动。
1.2试点碳市场的选择
从试点市场选择看,尽管试点省市数目有限,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但都较具代表性。可以看出,北京的第三产业比重最高,为77.95%,而最低的湖北仅有41.45%;北京的GDP能耗强度最低,为0.33tce/万元,而最高的天津和湖北均为0.60tce/万元。
从市场准入情况看,各试点省市均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市场准入规则,但均覆盖了一些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如电力(7个地区)、钢铁(5个地区)、化工(4个地区)等。此外,深圳、天津等还将服务业和大型公共建筑纳入排控范围。在准入原则约束下,超过2200家企业分布在7个试点地区。
2、国内碳交易机构现状介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作为首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
本文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为例,简要分析国内碳交易机构现状及特点。
通过分析表格中内容可以总结出现有碳交易机构的几个特点:(1)由省、市政府批准建立;(2)产权交易平台背景。北京环境交易所依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依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依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作为平台背景,有利于为环境能源领域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交易提供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服务平台。
(3)交易规则体系较完善。北京环境交易所制定了《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规则配套细则(试行)》,细化了交易参与人资格与管理、交易信息披露与管理、交易行为监督与风险管理等内容,对涨跌幅及最大持仓量等进行了限制。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国报告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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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碳交易机构建设必要条件
2.1政策
地区建设碳排放交易机构应坚持以政策先行为导向,发改部门牵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规章管理制度,包括碳排放管理办法、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等。同时碳排放交易机构应配套建立碳排放交易规则体系,包含碳排放交易规则、碳排放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结算细则、碳排放交易信息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交易业务细则。
2.2技术、人才条件
交易机构应具备开发CDM、CCER项目的能力,能够合理选择方法学或开发出与项目技术类型适用的方法学。交易机构的建设需要培养和引进专业从事能源环境权益交易的人才,其需要熟知国际、国内交易规则,把握国内外温室气体的价格走势、交易机构制度,能够运用项目减排方法学,同时具备一定的环境工程的相关知识。因此,政府部门应牵头与高校合作,在低碳环境领域开展研究的高校开设相应专业课程,培育专业人才,并通过校企合作等模式锻炼交易人才的实践能力,为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积蓄力量。
2.3机构合作
通过与政府、机构和银行的合作,碳排放权交易机构需建立简便有效的交易机构系统,建立起有规模的交易市场。
(1)政府/政策先导是碳排放权市场发展的最大推动力量,因此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如所属地区人民政府、发改委、环保局等)制订完善的碳排放管理办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等。
(2)国内交易机构。在交易规则体系的建立上,可借鉴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省市交易机构的先进经验。甚至可引进较成熟的环境能源交易机构作为战略投资伙伴,共同培育地区性排放权的试点交易工作。
(3)银行。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金融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需要银行提供资金融通、账户资金管理和清算职能,方便碳权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
(4)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所作为专司产权技术交易机构参与建设碳权交易机构,有利于为环境资源、节能环保及能源等领域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交易提供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服务平台。
(5)排放企业。交易机构需与碳权交易直接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开展合作,鼓励企业通过参与CDM项目、CCER项目和碳权交易带来直接的可观效益或抵消碳排放量,调动企业参与碳权交易的积极性,增加市场流动性。
(6)技术认证机构。碳权交易由于其涉及工作的专业性,需要交易机构与专业的排放权认证机构进行合作,开展第三方的碳排放核查及技术指导,第四方碳排放复查、抽查。目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机构包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星霖碳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十二家单位。
(7)科研机构。交易机构应与科研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着力开拓低碳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编制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还应成立相应的培训机构,为从事CDM项目或碳权交易的企业、个人提供培训服务。同时,应鼓励国内有能力的大学开设针对性专业课程,系统全面的培训碳交易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
3小结
从政策法规、技术人才、机构合作三方面详细分析了碳交易机构建设的必要条件。在此提出两点相关建议:
(1)由点到面发展。我国计划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因此应以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为借鉴,大范围开展碳交易市场基础建设。非试点城市应把握以政策先行、法律保障为基础,确定配额总量和调节措施,制定配额分配机制;管理办法、交易规则体系等可借鉴试点省市交易机构的先进经验。
(2)区域平衡发展。首批七个试点城市中,仅重庆地处我国西部地区,其余省市均处于我国中东部地区。就我国现有CCER和CDM项目情况来看,国内碳交易市场上,中东部地区将主要成为买方,而西部地区将主要是卖方,容易形成买方单边主导的定价机制,将难以有效发挥市场价格调控、资源配置的作用。从有利于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市场布局需要优化,我国中部、东部和西部地区应协调平衡发展。
随着政策法规、市场交易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将由“试点先行”向“全面建设”方向迈进,区域发展将逐渐趋于平衡。对于非试点城市,应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前期准备阶段把握关键点开展排放权交易相关基础建设,为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启后区域内市场建设和发展占得先机。
中国报告网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运行态势预测报告》内容严谨、数据翔实,更辅以大量直观的图表帮助本行业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市场前景、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和国家信息中心等渠道发布的权威数据,以及我中心对本行业的实地调研,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它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本报告是全面了解行业以及对本行业进行投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报告目录\REPORTDIRECTORY
第一章碳交易相关概念及市场结构分析
1.1碳排放交易的定义和分类
1.1.1碳排放交易的内涵
1.1.2碳排放交易的分类
1.1.3碳排放交易的品种
1.2碳排放交易市场结构分析
1.2.1碳交易市场总体结构
1.2.2配额碳交易市场结构
1.2.3自愿碳交易市场结构
1.2.4碳排放交易的主体对象
1.3中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3.1碳排放权交易的必要性
1.3.2碳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
第二章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分析
2.1京都议定书与碳交易市场
2.1.1《京都议定书》简介
2.1.2《京都议定书》修正案
2.1.3《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2.1.4“核证减排量”突破10亿
2.1.5有望达成新协议
2.2全球碳交易市场综述
2.2.1发展阶段
2.2.2市场特征
2.2.3交易规模
2.2.4供需态势
2.2.5价格分析
2.2.6市场进展
2.3主要碳排放交易体系
2.3.1欧盟碳排放贸易体系(EUETS)
2.3.2美国排放交易体系(CCX)
2.3.3英国排放交易体系(UKETS)
2.3.4澳大利亚排放贸易体系
2.4欧盟碳交易市场
2.4.1欧盟碳交易规模
2.4.2欧盟碳交易价格分析
2.4.3欧盟碳交易实施阶段
2.4.4欧盟碳交易市场机制
2.4.5欧盟碳交易体系改革
2.4.6欧盟碳交易经验借鉴
2.5美国碳交易市场
2.5.1美国碳交易市场结构
2.5.2美国芝加哥碳交易市场
2.5.3加利福尼亚碳交易市场
2.5.4美国碳交易发展策略
2.5.5美国碳交易前景展望
2.6其他典型碳交易市场介绍
2.6.1澳大利亚碳交易市场
2.6.2加拿大碳交易市场
2.6.3日本碳交易市场
2.6.4韩国碳交易市场
第三章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环境分析
3.1政策环境
3.1.1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3.1.2新环保法解读
3.1.3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3.1.4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3.1.5碳交易市场列入深改组任务
3.1.6节能减排“十二五”政策导向
3.2经济环境
3.2.1国民经济增长态势
3.2.2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3.2.3固定资产投资形势
3.2.4产业结构发生标志性转变
3.2.5工业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
3.2.6碳交易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3.3社会环境
3.3.1各国碳排放情况
3.3.2中国碳排放总量较高
3.3.3我国污染物排放状况
3.3.4高耗能行业发展受限
3.3.5节能减排成效初显
3.4技术环境
3.4.1低碳技术转让途径
3.4.2中欧碳交易合作项目启动
3.4.3中国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推广
3.4.4我国低碳技术创新面临的挑战
第四章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综合分析
4.1中国碳交易市场SWOT分析
4.1.1发展优势(Strength)
4.1.2发展劣势(Weakness)
4.1.3发展机遇(Opportunity)
4.1.4发展威胁(Threaten)
4.2中国碳交易市场规模分析
4.2.1自愿减排交易规模
4.2.2全国碳排放交易规模
4.2.3区域市场碳交易规模
4.2.4碳交易市场结构分析
4.2.5碳交易市场企业规模
4.2.6碳排放交易机构规模
4.3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特点
4.3.1碳交易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4.3.2多地碳交易市场量价齐升
4.3.3碳交易价格发现功能显现
4.3.4金融机构对碳市场反映平淡
4.3.5个人投资者参与热情较高
4.3.6碳市场供求需要调控干预
4.4中国碳交易试点分析
4.4.1选择碳排放交易试点的标准
4.4.2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部署情况
4.4.3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进展
4.4.4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比较分析
4.4.5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面临的问题
4.5影响中国碳交易市场流动性的因素
4.5.1市场开放程度
4.5.2市场规模
4.5.3供需关系
4.6碳交易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
4.6.1国务院层面
4.6.2国家部委层面
4.6.3地方政府层面
4.6.4交易所层面
4.6.5中介组织层面
4.6.6专家学者层面
第五章中国碳交易市场机制分析
5.1碳交易机制发展综述
5.1.1《京都议定书》交易机制
5.1.2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方法
5.1.3欧盟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
5.2清洁发展机制(CDM)分析
5.2.1清洁发展机制概念
5.2.2CDM项目经济机制
5.2.3CDM项目开发模式和程序
5.2.4我国CDM项目发展规模
5.2.5CDM项目的交易成本
5.2.6CDM项目相关机构及主要职责
5.3中国碳排放试点项目配额机制比较
5.3.1不同分配方案简况
5.3.2历史法是主要方法
5.3.3基准法使用有限
5.3.4拍卖法有望兴起
5.4中国碳排放配额机制完善思路
5.4.1首选免费分配减轻成本负担
5.4.2分配规则亟需详细、透明
5.4.3不同的方法会增加管理成本
5.5碳交易结算机制分析
5.5.1碳交易结算方式
5.5.2碳交易结算的参与机构
5.5.3碳交易人民币结算分析
5.6碳交易核查机制分析
5.6.1碳交易核查的标准及流程
5.6.2碳交易核查的监管机制
5.6.3碳交易第三方认证核查
5.6.4碳核查报告编制原则及方法
第六章中国碳交易市场定价机制分析
6.1碳交易价格的影响因素
6.1.1政策变动
6.1.2交易制度
6.1.3能源价格
6.1.4科技因素
6.1.5供求因素
6.2中国碳交易定价典型模式分析
6.2.1深圳模式
6.2.2北京模式
6.2.3上海模式
6.2.4重庆模式
6.3制约中国碳定价机制发展的瓶颈因素
6.3.1全国性碳交易市场仍未形成
6.3.2缺少碳排放测量系统
6.3.3缺乏完善的碳税制度
6.3.4不合理碳排放权分配方式
6.4完善碳交易定价机制的制度基础
6.4.1碳排放量的监测和核证制度
6.4.2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
6.4.3相关法律制度
6.4.4交易所制度
6.5构建与多层次一体化碳交易定价机制
6.5.1碳交易一级市场中初始拍卖的定价机制
6.5.2碳交易二级市场的供求定价机制
6.5.3碳金融市场的衍生品定价机制
第七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深圳
7.1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模分析
7.1.1交易规模
7.1.2企业规模
7.1.3会员规模
7.1.4市场特征
7.1.5履约情况
7.1.6发展成效
7.2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分析
7.2.1体系概况
7.2.2覆盖范围
7.2.3配额结构
7.2.4独特设计
7.2.5运行机制
7.2.6核查机制
7.3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介绍
7.3.1机构概况
7.3.2组织结构
7.3.3股权结构
7.3.4发展规划
7.4深圳碳交易市场发展路径
7.4.1建立相对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
7.4.2完成企业碳排放量化、报告和核查
7.4.3创立制造业的碳配额分配方法
7.4.4注重制度建设和法制保障
7.4.5注重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
7.5深圳碳交易市场监管政策解读
7.5.1《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
7.5.2《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7.5.3《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暂行)》
7.6深圳碳交易市场投资潜力分析
7.6.1市场空间分析
7.6.2社会效益分析分析
7.6.3非现货碳交易机遇
7.6.4市场规模持续扩张
第八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上海
8.1上海碳交易市场发展综述
8.1.1建设进程
8.1.2交易规模
8.1.3履约情况
8.1.4第三方机构管理
8.1.5前景展望
8.2上海市碳交易市场发展特点分析
8.2.1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碳交易政策法规体系
8.2.2形成了覆盖广泛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8.2.3初步建立了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报告及核查体系
8.2.4配额分配上采用历史法与基准线法相结合
8.2.5广泛使用温室减排量(CCER)用于配额抵消
8.2.6以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参与碳交易
8.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介绍
8.3.1机构概况
8.3.2交易规则
8.3.3会员管理
8.3.4信息管理
8.3.5结算细则
8.3.6风险控制
8.3.7违规违约处理
8.4上海市碳排放交易管理机制分析
8.4.1配额管理
8.4.2碳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
8.4.3配额交易
8.4.4监督与保障
8.4.5法律责任
8.5上海市碳排放交配额分配方案
8.5.1配额总量控制要求
8.5.2配额分配方法
8.5.3配额发放
8.5.4配额使用
第九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北京
9.1北京市碳交易市场发展综述
9.1.1市场机制
9.1.2交易规模
9.1.3履约情况
9.1.4交易流程
9.1.5前景展望
9.2北京环境交易所介绍
9.2.1机构概况
9.2.2组织结构
9.2.3对外合作
9.2.4交易规则
9.2.5配套细则
9.3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分析
9.3.1碳排放管控和配额管理
9.3.2碳排放权交易
9.3.3监督管理与激励措施
9.3.4法律责任
9.4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解读
9.4.1《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核定方法(试行)》
9.4.2《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9.4.3《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9.4.4《关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第十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广东
10.1广东省碳交易市场发展综述
10.1.1配额规模
10.1.2交易规模
10.1.3履约情况
10.1.4覆盖范围
10.1.5个人投资
10.2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介绍
10.2.1机构概况
10.2.2组织结构
10.2.3交易规则
10.2.4会员管理
10.2.5收费标准
10.3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分析
10.3.1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
10.3.2配额发放管理
10.3.3配额交易管理
10.3.4监督管理
10.3.5法律责任
10.4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解读
10.4.1《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0.4.2《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
10.4.3《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实施细则(试行)》
10.5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0.5.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0.5.2总体安排
10.5.3主要任务
10.5.4保障措施
10.5.5进度安排
第十一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天津
11.1天津碳交易市场发展综述
11.1.1交易规模
11.1.2试点范围
11.1.3市场机制
11.1.4前景展望
11.2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介绍
11.2.1机构概况
11.2.2会员管理
11.2.3交易规则
11.2.4交易结算
11.2.5风险控制
11.3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分析
11.3.1配额管理
11.3.2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
11.3.3碳排放权交易
11.3.4监管与激励
11.3.5法律责任
11.4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1.4.1总体要求
11.4.2重点任务
11.4.3保障措施
第十二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湖北
12.1湖北省碳交易市场发展综述
12.1.1交易规模
12.1.2发展优势
12.1.3配额分配
12.1.4投资主体
12.1.5二级市场
12.2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介绍
12.2.1机构概况
12.2.2交易规则
12.2.3会员管理
12.2.4收费标准
12.3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分析
12.3.1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
12.3.2碳排放权交易
12.3.3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
12.3.4激励和约束机制
12.3.5法律责任
12.4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2.4.1总体思路
12.4.2主要任务
12.4.3重点工作
12.4.4保障措施
12.4.5进度安排
第十三章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分析——重庆
13.1重庆市碳交易市场发展综述
13.1.1交易规模
13.1.2覆盖范围
13.1.3市场机制
13.1.4市场特点
13.1.5前景展望
13.2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介绍
13.2.1机构概况
13.2.2交易细则
13.2.3结算管理
13.2.4信息管理
13.2.5风险管理
13.2.6违规违约处理
13.3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分析
13.3.1碳排放配额管理
13.3.2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
13.3.3碳排放权交易
13.3.4监督管理
13.4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解读
13.4.1《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
13.4.2《重庆市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试行)》
13.4.3《重庆市工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细则(试行)》
13.4.4《重庆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试点工作方案》
第十四章中国碳交易市场主体分析——排放企业
14.1电力企业
14.1.1我国电力行业减排标准提高
14.1.2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14.1.3碳市场建立对电力行业的影响
14.1.4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机遇及挑战
14.1.5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的对策建议
14.1.6电网企业参与碳交易的主要途径
14.1.7中国电力行业碳排放规模预测
14.2石化企业
14.2.1中国石化行业运行现状
14.2.2我国石化行业能耗居高不下
14.2.3石化企业十二五减排形势严峻
14.2.4石化行业碳减排走向市场化
14.2.5石化企业应积极参与碳交易
14.2.6石化企业碳交易市场展望
14.3钢铁企业
14.3.1中国钢铁行业运行现状
14.3.2钢铁企业节能减排成效
14.3.3钢铁企业减排形势严峻
14.3.4碳交易对钢铁行业的影响
14.3.5钢铁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
14.3.6鼓励钢铁企业参与碳交易
14.4有色金属企业
14.4.1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运行现状
14.4.2有色金属行业节能减排形势
14.4.3有色金属CDM项目案例分析
14.4.4有色金属碳减排面临的挑战
14.5水泥企业
14.5.1中国水泥行业运行现状
14.5.2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形势分析
14.5.3碳交易可缓解水泥产能过剩
14.5.4水泥企业碳排放交易实践
14.5.5水泥企业碳排放配额评估
14.5.6水泥碳交易市场发展策略
14.6建筑企业
14.6.1建筑行业碳排放持续增长
14.6.2碳交易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
14.6.3建筑企业碳排放交易实践
14.6.4建筑企业碳交易体系框架
14.6.5建筑企业参与碳交易效益分析
14.7造纸企业
14.7.1节能减排促进造纸业转型升级
14.7.2碳交易对造纸企业的积极影响
14.7.3碳交易对造纸企业的消极影响
14.7.4造纸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措施建议
第十五章中国碳交易市场主体分析——碳基金
15.1国际碳基金运行模式分析
15.1.1发展概述
15.1.2运行机制
15.1.3典型模式
15.1.4经验借鉴
15.2中国碳基金市场发展现状
15.2.1发展特点
15.2.2资金来源
15.2.3筹资规模
15.2.4运营期限
15.2.5目标差异
15.3国家级碳基金——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
15.3.1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性质及用途
15.3.2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制度建设
15.3.3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资金来源
15.3.4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使用方式
15.3.5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发展方向
15.4民间碳基金——中国绿色碳基金
15.4.1中国绿色碳基金发展概况
15.4.2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模式
15.4.3中国绿色碳基金运作模式
15.4.4中国绿色碳基金使用方式
15.4.5中国绿色碳基金收益分析
15.5中国碳基金市场发展策略分析
15.5.1扩大筹资渠道,争取财政支持
15.5.2建立地方与国家合作的碳基金体系
15.5.3加强对外合作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
15.5.4循序渐进探索碳金融业务
第十六章中国碳交易市场投资风险及投融资模式分析
16.1中国碳交易市场投资风险预警
16.1.1政策风险
16.1.2经济风险
16.1.3项目风险
16.1.4现货市场风险
16.1.5配套服务风险
16.1.6违约风险
16.2碳交易市场融资模式
16.2.1配额碳交易
16.2.2碳基金
16.2.3碳金融
16.2.4碳汇
16.2.5碳税
16.3碳交易市场投资模式
16.3.1直接投资现货市场
16.3.2投资碳基金
16.3.3自行设立碳基金
16.3.4经营CDM项目咨询顾问公司
16.3.5直接开发CDM项目
16.3.6主导或者参与发起新的碳交易所
16.4碳交易市场衍生品投资模式
16.4.1碳期货交易
16.4.2碳远期交易
16.4.3碳期权交易
16.4.4碳互换交易
第十七章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战略研究
17.1促进中国碳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战略
17.1.1发挥政府职能完善碳交易制度体系
17.1.2建立统一的市场化碳交易市场
17.1.3CDM与国内碳交易机制相协调
17.1.4碳排放权分配应兼顾公平与效率
17.1.5完善碳排放量测定与核算体系
17.1.6健全相应金融配套服务措施
17.2推进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路径分析
17.2.1建立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17.2.2建立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
17.2.3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17.2.4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额
17.3发展我国自愿碳交易市场的对策措施
17.3.1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碳交易
17.3.2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
17.3.3鼓励探索创新碳交易相关产品
17.3.4加强自愿碳交易相关配套建设
17.4上市公司碳效率分析与产品开发建议
17.4.1完善碳效率量化标准
17.4.2出台碳排放信息披露规则
17.4.3推出适合国情的碳效率指数
17.4.4开发碳交易相关产品
17.5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市场的投资策略
17.5.1交易所投资策略
17.5.2商业银行投资策略
17.5.3保险公司投资策略
17.5.4证券公司投资策略
17.6个人参与碳减排交易的投资潜力及建议
17.6.1投资机会
17.6.2投资建议
第十八章对中国碳交易市场前景预测
18.1中国碳交易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18.1.1从自愿到强制
18.1.2从特定行业到整体经济
18.1.3从区域试点到全国市场
18.1.4从一级现货市场到二级金融市场
18.1.5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
18.2全国性碳交易体系建设展望
18.2.1碳交易体系基本目标
18.2.2第一阶段目标
18.2.3第二阶段目标
18.2.4第三阶段目标
18.2.5第四阶段目标
18.3对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前景预测
18.3.1未来形势展望
18.3.2交易规模预测
18.3.3交易方式预测
附录:
附录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附录三: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GYZJY)
图表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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