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住建部负责制定建筑设计行业的法规规章、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制定行业的资质标准、技术政策,对行业准入实施严格管理并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在监督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承担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主要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制定工程咨询相关规章制度。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要职能为参与政府产业规划、政策的制定,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推进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市场交流和研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等,建筑设计分会是其下设分会之一,主要负责对建筑设计企业的技术进步、队伍建设和深化改革以及超前导向等问题提出建议;研讨建筑设计相关的理论、方法、技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组织搜集、传递和介绍国内外建筑设计的理论发展、新的规范、规定、典型经验和项目信息;组织建筑设计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和参加国际间建筑设计理论与技术的交流等。
2、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业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门类、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包含资质管理、质量及安全管理、节能环保、招投标管理等。建筑设计行业作为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建筑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行业需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下:
类别 |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单位 |
实施时间 |
行业资质准入规定 |
1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
住建部 |
2020年11月30日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9年4月23日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国务院 |
2019年4月23日 |
|
4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8年12月22日 |
|
5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10月7日 |
|
6 |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
住建部 |
2017年3月1日 |
|
7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6年10月20日 |
|
8 |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
住建部 |
2007年3月29日 |
|
9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
发改委 |
2017年12月6日 |
|
10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 |
人事部、建设部 |
2001年1月4日 |
|
质量及安全管理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4年12月1日 |
2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9年4月23日 |
|
3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建部 |
2018年12月29日 |
|
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住建部 |
2015年5月4日 |
|
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10年9月1日 |
|
6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
住建部 |
2004年12月1日 |
|
7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2月1日 |
|
8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
住建部 |
2000年6月30日 |
|
节能环保管理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10月26日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生态环境部 |
2018年4月28日 |
|
3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10月1日 |
|
4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住建部 |
2015年10月1日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5年1月1日 |
|
6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国务院 |
2008年10月1日 |
|
7 |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
住建部 |
2006年1月1日 |
|
招投标管理 |
1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
国家发改委 |
2018年6月1日 |
2 |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住建部 |
2017年5月1日 |
|
3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 |
2013年5月1日 |
|
其他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9年4月23日 |
(1) 行业资质准入规定
①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各项资质的具体分类标准及说明如下:
资质分类 |
业务范围 |
等级说明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
仅设甲级资质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
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业务;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
一般行业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
某个行业标准中的某一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
一般行业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
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
②从业人员执业制度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对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具体由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进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目前与行业相关的注册资格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相关等级分类及执业范围分别如下:
注册资格 |
等级 |
执业范围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二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注册建筑师承接业务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二级 |
一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不受项目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仅限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下或工业小型项目。注册结构工程师承接业务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不分等级 |
执业范围包括暖通及空调工程、动力工程、给排水工程。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不分等级 |
执业范围包括发电、传输工程和供配电工程。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和规模方面不受限制。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不分等级 |
执业范围包括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技术政策研究与咨询;城乡规划技术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其他工作。 |
(2) 质量及安全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此外,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单位将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此外,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3) 节能环保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规定,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筑工程的设计应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此外,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
(4) 招投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一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5) 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起源及发展历史,须取得的资质及审查人员资格情况,上述资质是否存在区域限制
20 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建筑行业随着改革开放进程逐渐繁荣,但与此同时,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其中不少恶性事故是由设计质量引起的。原建设部基于上述背景,经过逐步试点,在2000年推动建立了施工图审查制度。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000年2月17 日,原建设部颁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对施工图审查的具体内容等作出了规定。由此,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正式建立。此时,施工图审查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于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2004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将施工图审查列入“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4年8月,原建设部颁布了建设部134号文,明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审查机构执行,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并对审查机构的资质等作出了规定。此后,施工图审查由行政审批调整为由市场主体实施,建设单位按规定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并承担相应费用。
2018年起,施工图审查业务管理方式开始试点新一轮改革。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提出在部分省市试点“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又提出“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②须取得的资质及审查人员资格情况,上述资质是否存在区域限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机构须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分为一类和二类,专业上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超限高层房屋建筑工程两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未对上述资质的执业区域作出限制,实践中,跨省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情形较少。
一类机构对审查人员的资格要求如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6) 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建筑成果存在瑕疵,相关的权责划分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勘察设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建筑成果存在瑕疵系因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主要产业政策
为推进完善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化机制,促进行业设计水平提升和科技创新能力,从源头保障工程质量,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的政策,主要如下: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及时间 |
主要相关内容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
发改委、住建部/2020年3月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发包和承包以及项目实施提出了系列规范意见,推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的应用 |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务院/2019年3月 |
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改委、住建部/2019年3月 |
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
国务院/2018年5月 |
在16地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
《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住建部/2017年8月 |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全国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
《关于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 |
住建部/2017年7月 |
在上海、安徽蚌埠等37个城市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创新管理制度、探索技术方法、传承历史文化、提高城市质量四个方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 |
住建部、银监会/2017年6月 |
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研究推动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2017年5月 |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 |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住建部/2017年5月 |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住建部/2017年4月 |
对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的建筑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
《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 |
住建部/2017年3月 |
在北京、合肥、马鞍山等20个城市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创新管理制度、探索技术方法、传承历史文化、提高城市质量四个方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
住建部/2017年3月 |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
住建部/2017年3月 |
提出推进“十三五”时期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指标。 |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2月 |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促进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 |
国家发改委/2017年1月 |
将基于大数据、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的人居环境设计服务,在城乡规划、园区和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列入战略性新型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国务院/2016年12月 |
强化建筑节能,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
《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的通知》 |
住建部、环保部/2016年12月 |
切实抓好绿色建筑推广和建筑节能改造。 |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2016年11月 |
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层面加强城市设计,塑造地域特色鲜明的风貌;鼓励建筑设计创作,完善招投标制度和专家评标制度,扩展建筑师执业服务范围,引导建筑师参与项目策划、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形成激励建筑师创作的政策环境;加大建筑师培养力度,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文化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倡导新型景观设计,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装饰设计水平。 |
《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住建部/2016年11月 |
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健康发展。 |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9月 |
提出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为建筑设计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
《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
住建部/2016年8月 |
“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
住建部/2016年7月 |
“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城市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业转型发展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及措施,为建设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 |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
住建部/2016年5月 |
鼓励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形式,并针对我国工程总承包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经理基本条件、转包及违法分包界限等关键环节明确了政策,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家发改委 /2016年3月 |
全面推进城市科学设计,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倡城市修补改造;发展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6年2月 |
通过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建筑水平、推进节能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九大方面开展城市建设工作,为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
国务院/2015年12月 |
要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提升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建筑节能。 |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
住建部/2015年6月 |
以BIM应用促进建筑业信息化,带动建筑领域生产方式的变革。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2015年3月 |
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投资和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 |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知道意见》 |
发改委等八部委/2014年8月 |
按照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和完善政府引导,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
《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2014年8月 |
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4年7月 |
提出放开建筑设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研究制定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对已经明确的扩大开放要求,要抓紧落实配套措施。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
住建部/2014年7月 |
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4年3月 |
推进建筑设计服务与相关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村镇建筑设计市场,贯彻节能建筑设计理念、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快相关建筑标准规范的更新或修订,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建筑设计收费制度、鼓励和推行优质优价。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
国务院/2014年3月 |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
国务院/2013年8月 |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
住建部/2013年2月 |
提出“促进大型设计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融资能力的工程公司或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发展”等方向,鼓励设计企业开展总承包业务,业务纵向延伸。 |
《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月 |
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指导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推动建筑工业化(产业化)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
国务院/2006年2月 |
将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市生态居住环境质量保障等列为优先发展主题。重点研究开发各类区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和系统设计技术,城镇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一体化配置与共享技术;开发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设备,可再生能源装置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与装备,节能建材与绿色建材,建筑节能技术标准。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W)
行业报告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本报告是全面了解行业以及对本行业进行投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观研天下是国内知名的行业信息咨询机构,拥有资深的专家团队,多年来已经为上万家企业单位、咨询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个人投资者等提供了专业的行业分析报告,客户涵盖了华为、中国石油、中国电信、中国建筑、惠普、迪士尼等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本研究报告采用的行业分析方法包括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法、SWOT分析法、PEST分析法,对行业进行全面的内外部环境分析,同时通过资深分析师对目前国家经济形势的走势以及市场发展趋势和当前行业热点分析,预测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新兴热点、市场空间、技术趋势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
【目录大纲】
第一章 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综述第一节 建筑设计行业定义及分类
一、建筑设计行业定义
二、建筑设计行业特性
三、行业国民经济地位
第二节 建筑设计行业统计标准
一、统计部门和统计口径
二、行业主要统计方法介绍
三、行业涵盖数据种类介绍
第三节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特征分析
第二章 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环境及影响分析
第一节 行业政治法律环境
一、行业管理体制分析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三、建筑设计行业标准
四、行业收费体系分析
五、行业相关发展规划
第二节 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一、中国GDP增长情况分析
二、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分析
六、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分析
七、对外贸易发展形势分析
第三节 行业社会环境分析
一、建筑设计产业社会环境
二、社会环境对行业的影响
三、产业发展对社会的影响
第四节 行业技术环境分析
一、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二、CAD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研究
三、建筑设计中的BIM技术分析
四、虚拟现实技术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五、建筑经济性在建筑设计理念中的应用
第二部分国内外市场现状
第三章 国际建筑设计行业发展分析及经验借鉴
第一节 全球建筑设计市场发展综述
一、全球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现状
二、全球建筑设计行业细分市场
三、全球建筑设计市场区域分布
四、全球建筑设计行业发展预测
第二节 主要国家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第三节 建筑设计行业国内外比较分析
一、组织上的差距
二、理念上的差距
三、设计上的差距
四、技术上的差距
五、制度上的差距
第四节 建筑设计行业海外业务发展分析
一、中国建筑设计企业进入海外工程设计市场途径
二、中国建筑设计企业进入海外工程设计主要地区
三、中国建筑设计企业进入海外工程设计市场现状
四、国内设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2021年中国建筑设计行业运行现状分析
第一节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一、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二、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模式分析
三、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第二节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施工一体化
一、建筑设计行业设计施工一体化分析
二、建筑设计行业设计深化及优化分析
第五章 中国建筑设计市场供需形势
第一节 中国建筑设计市场供给分析
一、中国建筑设计行业企业数量情况
二、中国建筑设计行业企业资质情况
三、中国建筑设计行业从业人员情况
第二节 中国建筑设计市场需求分析
第三节 建筑设计市场细分及需求分析
一、建筑设计细分市场需求结构
二、建筑设计细分市场需求规模
第四节 2021-2026年中国建筑设计市场供需预测
一、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领域供给预测
二、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领域需求预测
第三部分市场全景调研
第六章 建筑设计行业产业结构分析
第一节 建筑设计产业结构分析
一、中国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分析
二、中国勘察设计完成合同额分析
第二节 建筑设计产业链关联分析
一、建筑设计上游产业链关联分析
二、建筑设计下游产业链关联分析
第三节 建筑设计产业结构发展分析
一、建筑设计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二、建筑设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三、建筑设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策略
第七章 我国建筑设计细分市场分析
第一节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细分市场结构
一、建筑设计行业市场结构现状分析
二、建筑设计重点细分市场发展分析
三、建筑设计行业细分未来发展趋势
第二节 居住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居住建筑建造量分析
二、居住建筑的发展现状
三、居住建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四、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分析
五、居住建筑设计经典项目分析
六、居住建筑设计市场发展趋势
第三节 商业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我国商业营业用房现状分析
二、商业建筑设计市场发展现状
三、商业建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四、商业建筑设计的管理导则
五、商业建筑设计经典项目分析
六、商业建筑设计市场发展趋势
第四节 办公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我国办公楼销售情况
二、办公建筑设计市场现状
三、办公建筑设计趋势分析
四、市政办公建筑设计分析
第五节 酒店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我国星级饭店现状分析
二、酒店建筑设计分类分析
三、酒店建筑装潢设计分析
四、酒店建筑设计趋势分析
第四部分竞争格局分析
第八章 我国建筑设计行业营销趋势及策略分析
第一节 建筑设计行业营销模式
一、建筑设计企业营销模式概述
二、建筑设计行业的营销模式分析
三、建筑设计营销环境分析与评价
四、销售渠道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二节 建筑设计行业营销策略分析
一、中国建筑设计营销概况
二、建筑设计营销策略探讨
第三节 建筑设计营销发展趋势
第九章 建筑设计行业区域市场分析
第一节 北京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北京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北京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北京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北京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北京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二节 上海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上海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上海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上海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上海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上海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三节 深圳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深圳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深圳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深圳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深圳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深圳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四节 广州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广州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广州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广州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广州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广州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五节 成都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成都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成都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成都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成都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成都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六节 长沙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长沙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长沙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长沙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长沙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长沙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七节 重庆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重庆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重庆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重庆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重庆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重庆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八节 杭州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杭州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杭州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杭州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杭州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杭州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九节 长春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长春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长春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长春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长春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长春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十节 沈阳市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沈阳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沈阳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沈阳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沈阳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沈阳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十一节 哈尔滨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哈尔滨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哈尔滨市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哈尔滨市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哈尔滨市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哈尔滨市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十二节 河南省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河南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河南省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河南省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河南省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河南省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十三节 湖南省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湖南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湖南省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湖南省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湖南省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湖南省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十四节 湖北省建筑设计市场分析
一、湖北城市建设规划分析
二、湖北省建筑业产值分析
三、湖北省建筑设计市场需求
四、湖北省建筑设计企业分析
五、湖北省建筑设计投资机遇
第十章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竞争形势及策略
第一节 行业总体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一、建筑设计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二、建筑设计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三、建筑设计行业集中度分析
四、建筑设计行业SWOT分析
第二节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竞争格局综述
第三节 建筑设计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一、国内外建筑设计竞争分析
二、建筑设计市场竞争分析
三、建筑设计市场集中度分析
四、国内主要建筑设计企业动向
第四节 建筑设计行业并购重组分析
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兼并与重组
二、本土企业投资兼并与重组分析
三、行业投资兼并与重组趋势分析
第五节 建筑设计市场竞争策略分析
第十一章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企业分析(随数据更新有调整)
第一节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一、企业发展简况分析
二、企业产品服务分析
三、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四、企业竞争优势分析
第二节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一、企业发展简况分析
二、企业产品服务分析
三、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四、企业竞争优势分析
第三节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一、企业发展简况分析
二、企业产品服务分析
三、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四、企业竞争优势分析
第五部分投资前景展望
第十二章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 2021-2026年建筑设计市场发展前景
一、中国建筑设计市场发展潜力
二、建筑设计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第二节 2021-2026年建筑设计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第十三章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投资价值评估分析
第一节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投资特性分析
一、建筑设计行业进入壁垒分析
二、建筑设计行业盈利因素分析
三、建筑设计行业盈利模式分析
第二节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发展影响因素
一、政治因素
二、经济因素
三、社会因素
四、技术因素
第十四章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投资机会与风险防范
第二节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投资机会
一、产业链投资机会
二、细分市场投资机会
三、重点区域投资机会
四、建筑设计行业投资机遇
第三节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投资风险及防范
一、行业政策风险分析
二、行业技术风险分析
三、宏观经济风险分析
四、市场竞争风险分析
五、生产规模及所有制风险
第四节 2021-2026年中国建筑设计行业投资建议
一、建筑设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二、建筑设计行业主要投资建议
三、建筑设计企业融资方式分析
第六部分投资战略研究
第十五章 2021-2026年建筑设计行业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第一节 建筑设计行业面临困境
一、多元化发展选择难题
二、关于上市的选择难题
三、“走出去”战略选择难题
第二节 建筑设计业务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一、行政层面对业务发展的制约
二、行业市场层面对业务发展的制约
三、企业内部管理对业务发展的制约
第三节 建筑设计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一、重点建筑设计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二、中小建筑设计企业发展困境及策略分析
三、国内建筑设计企业的出路分析
第四节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存在的问题
二、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的建议对策
三、市场的重点客户战略实施
第五节 中国建筑设计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第十六章 建筑设计行业案例分析研究
第一节 建筑设计行业并购重组案例分析
第二节 建筑设计行业经营管理案例分析
第十七章 建筑设计行业投资战略研究
第一节 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战略研究
一、战略综合规划
二、技术开发战略
三、区域战略规划
四、产业战略规划
五、营销品牌战略
六、竞争战略规划
第二节 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依据
一、国家产业政策
二、行业发展规律
三、企业资源与能力
四、可预期的战略定位
第三节 对我国建筑设计品牌的战略思考
一、建筑设计品牌树立的重要性
二、建筑设计实施品牌战略的意义
三、建筑设计品牌形象树立的策略
四、中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品牌战略
第四节 建筑设计经营策略分析
一、建筑设计市场细分策略
二、现代建筑设计创新构想
三、品牌定位与品类规划
四、建筑设计新产品差异化战略
第五节 建筑设计行业投资战略研究
第十八章 建筑设计行业研究结论及投资建议
第一节 环境保护建筑设计策略分析
第二节 建筑设计方案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建筑设计方案重点关注因素分析
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优化途径分析
三、现代建筑设计方案重要原则分析
第三节 建筑设计行业投资建议
一、行业发展策略建议
二、行业投资方向建议
图表详见报告正文······(ZSY)